上海总站 各地分站北京 广东 浙江 江苏 重庆 山东 天津 四川 湖南 河南 福建 广西 山西 江西 更多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制度 >> 英美法系国家 >> 正文

如何理解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
转自:www. goodlawyer.cn法律论坛 时间:2005-12-15 14:02:28

如何理解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



分业经营是与混业经营相对的一个概念。在1995年以前,国内的银行都是混业经营,即除了基本的存贷和结算业务外,还可以从事投资、证券、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实施《商业银行法》之后,金融机构即开始分业经营,证券和投资业务由投资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存贷款和结算等传统业务。但分业经营肯定不是目前的国际趋势。


(编辑:仲裁诉讼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聘请】【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推荐律师
上海
13916017140
上海
13817580562
上海
13774215866
上海
13501843172
上海
13817580562
最新加盟律师
股权律师
上海
诉讼律师
上海
劳动律师
上海
合同律师
上海
专利律师
上海
加盟律师事务所
信诚(上海)律师事务所
信诚(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广住律师事务所
信诚律师事务所
杭州 律师事务所
南京 律师事务所
广州 律师事务所
深圳 律师事务所
浙江 律师事务所
江苏 律师事务所
友情链接
法律咨询 | 法律顾问 | 客服中心 | 会员注册 | 合作加盟 | 论坛 交友 | 博客 播客 | 各地分站 | 实用信息 | 电子杂志 | 网站律师 | 法律培训 | 支付中心

MSN:lawyer@gongsifa.com xincheng@goodlawyer.cn gongsifa@hotmail.com 联系信息:上海 021-62110181 北京 010-51296030 刘军厂律师 13916017140 13788908212

版权所有:上海金世永胜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支持:上海信诚律师 北京信诚律师 www.susong.com.cn 中国诉讼仲裁网 总部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

上海总站 各地分站北京 广东 浙江 江苏 重庆 山东 天津 四川 湖南 河南 福建 广西 山西 江西 更多


沪ICP备05032041号